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在各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拟授予以下50个单位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100名个人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现予公示:更新时间: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