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微信账号绑定女儿银行卡,微信钱包余额差点“被执行”
微信软件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
当您的微信账号绑定到支付银行卡时。
当他们不属于同一个人时。
微信钱包里的钱应该属于谁?
王女士,80多岁的深圳人。
因为微信钱包中的资金所有权。
向法院提起反对执行的诉讼。
本案原告王女士年近80岁。此前,为了方便与家人和朋友联系,她让女儿帮忙注册微信。由于王女士不知道如何使用微信软件,她的女儿将王女士的微信账号绑定到她的银行卡上。
2019年,由于贷款合同纠纷,王女士的女儿成为法院的执行人。由于王女士微信钱包上绑定的银行卡属于她女儿,她母亲微信钱包中的6799.37元也被列为她女儿的可执行财产。
王女士对此表示不满,并向法院提起了反对执行的诉讼。她说微信一直都是自己使用的。微信钱包里的钱是春节期间亲友的红包,不是她女儿的,所以微信钱包里的钱应该属于她自己,而不是她的财产。
前海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及的微信号是由王女士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登记开通的,该微信号由王女士每天使用。虽然微信钱包与她女儿的银行卡绑定,导致财付通账户是原告的女儿,但发现微信钱包中的“变化”是王女士从亲戚、朋友和微信朋友处获得的红包收入,而不是她女儿的财产。因此,前海法院裁定,不应强制执行原告王女士微信女儿名下财付通账户中的资金。
前海法院办案法官表示,原告王女士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她所有的微信“零钱”收入都来自收到微信红包。她只给手机充电了三次,每次都花了100元。与原告的陈述相互印证的是,作为一名80多岁的老人,她基本上不使用微信支付,只收到亲友的红包,因此前海法院支持王女士反对执行死刑。
微信钱包里的钱是谁的?
这取决于资金来源和使用等实际情况。
前海法院法官彭亮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微信钱包的资金所有权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认为,银行卡持有人拥有资金所有权。事实上,很多家长都会将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孩子的微信上。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当绑定到微信钱包的银行卡所有者与微信的实际用户不一致时,如何判断微信钱包中资金的实际所有权?前海法院全面审查了本案的实际情况,发现争议微信钱包中的金属归原告王女士个人所有,而不是原告女儿的可执行财产,本案判决对类似案件中微信钱包资金归属的认定具有指导意义。
微信支付可以绑定别人的银行卡吗(网络配图)
采写|深圳晚报记者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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