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丧俗之丧制

【摘要】北京特殊的历史条件,众多少数民族的参与,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和宗教文化的整合,使得北京地区形成特有的人生礼仪、社会风俗和岁时节日民俗。今天我们要说的是丧俗中的丧制。

北京特殊的历史条件,众多少数民族的参与,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和宗教文化的整合,使得北京地区形成特有的人生礼仪、社会风俗和岁时节日民俗。今天我们要说的是丧俗中的丧制。还有丧仪、丧葬改革下讲再说。

穴葬 距今约18000年的“山顶洞人”,将死者的尸体葬于洞穴中,其所居洞穴分上室和下室,上室是居室,下室是墓葬。根据考古发现,在“山顶洞人”尸体周围撒有赤色铁矿粉,这可能是最原始的尸体处理方法,也是迄今所知道的北京先民最早的葬制。

树葬 契丹人早期,丧葬习惯多采取树葬。史书记载:“(契丹人)父母死而悲哭者,以为不壮,但以其尸置于山树之上,经三年后,乃收其骨而焚之。”(《隋书·契丹传》)契丹族建立辽王朝,迁居南京的契丹人,在一段时间里,有的仍采用传统的树葬。

归葬 辽代居住在南京的契丹人,元代居住在大都的蒙古人,死后一般归葬本民族原来生活过的草原。元代皇帝成员在草原上有专门的陵地,史称“起辇谷”汉人不能参加蒙古皇帝的送葬仪式,只能由蒙古族官兵护达回草原。

土葬 是汉族传统葬制,考古发现,早在1万年前,生活在北京地区”东胡林人“。即对尸体进行土葬,从房山流璃河、平谷刘家河等处发掘的商周遗址中,都发现有长万形竖穴土坑墓,死者仰身直肢,头东足西,这说明北京墓葬习俗在商周时期已经形成固定格式。先秦,北京还都是土坑墓,西汉末期,北京开始出现砖室墓。北京地区的唐代塞多为砖室墓,分单室和双室两种形制。单室墓一股有基门、甬道和墓室;双室墓由墓道、甬道、前室、后室等部分组成。金代中都女真人以土葬为主,信奉佛教的女真人也盛行火葬。金、元之际,北京地区土葬与火葬并存,一直延续到明、清。

火葬 这是北方少数民族很早就有的葬制。辽代佛教盛行,佛教提倡火葬,所以南京的契丹人死后,普遍采用火葬。后来受汉族文化影响,丧葬习俗变化。帝王死后,就有了棺椁陵墓,实行土葬,贵族们也纷纷仿效。而下层人民则无定制,有的有棺,有的仅有尸床,有的仍实行火葬。清朝初年,进人北京的满族人无论贵贱,一律采取火葬。到康、雍、乾时代,由于战事基本停息,国势强盛,受汉族传统葬俗的影响,“值终追远”的儒家理论被清朝统治者所接受,于是葬制由火葬改为土葬。在北京,金、明、清三代均设陵寝,金代皇帝陵寝在北京西西南郊大房山脚下,史载共十七陵,明陵现在成为北京重要的风景区,即十三陵。清朝入关后建的东、西陵虽不在北京辖域,但离北京不远。清朝的京师包括了今北京、天津两市和河北省大部,东陵所在地遵化和西陵所在地易县,当年都在京师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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