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招商银行湖东支行电话是多少

(网络配图 侵删)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现金股利0.15元/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股票发行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额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股本总额在股权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另行公告。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49149.45元,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067759.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6775.99元的10%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35.09元,扣除本年2019年分配的现金股利146730000.00元,2020年末实际可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0年按股权分配日注册股本总额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4,550,000股,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682,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432,524,012.85元,扣减拟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36,682,500.00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5,841,512.85元,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2021-01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73%,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0.23%。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被担保人连江茶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73%,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

  4、法定代表人:陈葵生

  5、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7、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

  8、经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连江茶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连江茶花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连江茶花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解决连江茶花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承担。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事项,以及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00%;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00%。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2021-01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即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下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委员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2位无关联关系委员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你好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卿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岳和村348号1幢1450室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20%、翁林彦持股20%、卿华持股20%、天津沃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橡塑制品、纸制品、一次性卫生用品、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木制品、家居用品批发、零售,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07.4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21.9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14.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现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其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2021-01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计14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仍为244,550,000元,股份总数为244,550,000股。前述合计14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将从244,550,000元变更为243,140,000元,股份总数从244,550,000股变更为243,140,000股。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同时,为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的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查询后进行规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塑料日用制品、工业塑料配件、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不含一次性餐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塑料制品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竹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模具制造;母婴用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登记内容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批为准)。

  三、《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注:上述第十三条中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批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编制《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且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机构或政府部门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后,该《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2021-01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5月12日—5月13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传真:0591-8399565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通知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3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鹏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2021-00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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