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疫情防控预案( 宁夏疫情殡葬)

  3月18日,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的通知》,明确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区各类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施行实行分类祭扫。对疫情风险较高地区,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生态安葬等群体性活动;对风险较低地区,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

  各市、县(区)民政局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请示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同意,统筹做好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疫情风险较高地区除提供火化、安葬服务外,暂停逝者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生态安葬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火化、安葬业务及新葬治丧的人员,要严格限制人数,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疫情风险较低地区要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限控祭扫人员数量,做好管控关口前置,缩短祭扫时间;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在有序开放祭扫服务机构场所的同时,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严格落实防护保障措施和人员分流管控措施,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殡葬疫情防控预案( 宁夏疫情殡葬)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均应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要求进入人员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强化引导管理,并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和消毒,避免人员扎堆。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同时各地也要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纳入祭扫管控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群众聚众扎堆。(宁夏日报记者 赵婷婷)

殡葬疫情防控预案( 宁夏疫情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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