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蜡烛图片( 殡葬蜡烛)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堰主城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通告》规定,4月1日零时起,禁止携带、使用、焚烧纸质花圈、香裱、蜡烛、火纸进入殡仪馆吊唁祭奠。

殡葬蜡烛图片( 殡葬蜡烛)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殡仪馆。在刘家沟口,市殡葬管理所设置了劝导岗和便民服务岗,对部分尚不了解政策带来纸质花圈、香烛和火纸等丧葬祭奠物品的市民进行政策宣讲和劝导,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路口还设有纸质花圈、香裱、火纸临时存放点,暂时予以存放,并换取绿色环保的绢花圈(鲜花花圈)代替纸质花圈。进入殡仪馆的路上,沿途张贴着《通告》,并悬挂着“文明吊唁,禁止使用纸质花圈”、“环保治丧,禁止焚烧香裱火纸”的横幅,摆放着“禁止纸质花圈香裱火纸进入场馆内”的宣传牌等。

在刘家沟口到殡仪馆门口的沿途,还有殡葬稽查人员对一些有可能在丧葬用品经营户处购买纸质花圈、香烛及火纸的市民进行政策宣讲和制止劝导。

殡葬蜡烛图片( 殡葬蜡烛)

在殡仪馆大门口处,劝导岗提供有便民服务,会为前往吊唁的市民发放一枝鲜花代替火纸,发放电子香烛代替传统香烛。为骨灰纪念堂内进行吊唁的市民提供低价电子蜡烛和电子香裱,替代传统的香裱、蜡烛和火纸。

根据《通告》的有关规定,4月1日零时起,禁止携带、使用、焚烧纸质花圈、香烛、火纸进入殡仪馆吊唁祭奠。十堰主城区城镇居民(含城区街道所辖村居民)办理丧事,一律在殡葬服务场所进行。禁止搭建灵堂、违规占道停尸治丧,禁止借丧葬仪式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公共场所及道路沿线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市殡改办提醒,清明期间,广大市民要注意加强疫情防控,自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分流进入。做到安全祭扫、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传承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快形成“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记者 冰客 编发: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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