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抓好清明节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即日起至4月10日,全区暂停一切集中祭扫、集体公祭等人员聚集性祭扫活动,各乡镇(街道)、村(居)骨灰堂做好有序管控。
2.祭扫人员进入公墓或殡仪馆现场祭扫,必须持《公墓证》或《骨灰寄存证》,每证不得超过2人。祭扫人员进入公墓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殡葬服务机构提供预约祭扫服务,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祭扫场所的承载量。
4.祭扫群众要主动减少祭扫人员、简化祭扫程序、缩短祭扫时间,自觉遵守殡葬服务部门限控规定。
5.各乡镇(街道)、村(居)、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省外来茌祭扫人员的绿码申领和查验工作。
区殡仪馆预约服务电话:0635-4712900 18866568044
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编辑:赵冉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