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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潮头 看新形势下的开州区殡葬改革

开州区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三峡库区小江支流回水末端,北依大巴山,南近长江,西与四川省接壤,地形属于六山三丘一分坝,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之一。开州区殡葬改革如何适应新形势,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那么,如何厘清我区殡葬发展的新理念,推进我区殡葬改革?积极学习贯彻2017年8月在云南玉溪市召开的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呼吁争取“山东沂水”惠民殡葬模式。殡葬改革已经历了“凤凰涅槃”式的嬗变。尊重人文、纪念传承、环保科技将是我区殡葬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

开州区殡葬改革现状

开州区辖40个乡镇(街道)、427个行政村、107个社区,海拔134-2626米,幅员面积3959平方公里、总人口169万人,全区40个乡镇(街道)所辖集镇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人口30万人。其机构设置有:一是开州区殡葬管理所。2007年殡葬机构实行馆所分设成立,属全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人,现已到位6人,临聘人员2人,主要管理全区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二是开州区殡仪馆。2002年由汉丰安康村迁建至汉丰木桥村,投资1500万元,占地30余亩,有高档火化炉2台,中档火化炉3台,殡仪接运车5台,现有工作人员18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履行接运、火化、冷藏、寄存尸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职能;三是开州区红宝陵园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正式成立,履行红宝陵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销售,提供骨灰安葬服务;四是开州区聚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兴建经营性公墓(宝珠山公墓),占地40亩;2015年兴建城区治丧服务中心(木桥湾),投资8000万元、占地94亩,属自负盈亏股份制企业,履行公墓、治丧服务经营性职能。

城区周边“四面山”殡葬管控及城区文明治丧

为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我区多措并举,注重宣传,强化舆论导势,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区政府成立殡葬管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辖区街道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文明办、辖区街道办分管领导为成员,主要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以区政府的名义出台了两通告一方案,即:《关于禁止城区周边“四面山”乱埋乱葬的通告》《关于规范城区治丧管理的通告》《关于印发城区周边“四面山”殡葬管控及城区文明治丧工作方案》。三是充分宣传。向市民印发和张贴《小区文明治丧公约》;在开州区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频道滚动播出殡葬政策和宣传标语、在开州日报专题报道殡葬新风事例(党员干部带头、丧事从俭、不收礼金、鲜花祭祀等);在“四面山”及高速路两旁覆盖的公园、水源地、公路主干道、政府统征地等区域设立殡葬管控的禁葬警示牌80块。四是区民政局成立殡葬巡逻巡查队伍、辖区镇(街道)配备殡葬巡逻巡查人员、社区成立文明丧葬宣传队,三级联动,全天候发现制止和处理。以“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社区老年人”为主体的义务宣传员,进社区、进楼院,向区民宣讲殡葬政策,发放告区民书,提出了“七禁止”、“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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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坚持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从2003 年至 2011年,连续 9 年获重庆区殡葬改革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规范丧葬市场,坚决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行为。一是区民政局组织从事风水选址的“丧葬服务从业”进行法制培训,规范行为。二是会同工商、环保、属地政府等单位对8家墓碑雕刻经营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不准在道路两旁开店经营,不准向禁葬区域的墓地销售墓碑石材。三是会同林业公安取缔10家棺材销售点;四是配合街道、社区取缔5户丧事一条龙服务销售点。抓实四大整治,根据城区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区政府加强了城区周边“四面山”的保护与管理,对殡葬管控方面提出了“三禁止”。。

1.禁止新增坟墓。一是摸清“四面山”乱埋乱葬和非法买卖墓地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二是坚持每天巡查,做到情况“明”;三是民政牵头,加强“部门、街道、社区”三级联动配合,做到查处有“力”。四是稳妥执法,做到执法处置,管理有“底”。目前,“四面山”所辖街道已制止23起新葬坟墓。

2.禁止旧坟改扩建。一是加大殡葬管控的政策宣传;二是牵头对原有坟墓的生态改造;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制止改造大墓。目前,“四面山”区域已制止37起改扩建坟墓现象。

3.禁止非法治丧。城区非法治丧严重挠民,群众不满意、社会不满意。区政府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和集中整治城区陋习,区民政局集中整治占道治丧,规范集中治丧,文明治丧,强化丧事演唱时间管理,禁止使用殡葬电子炮。目前,城区已取缔了7家非法治丧点。

殡葬市场进一步开放 殡葬改革的供给侧突显

殡仪服务全面推向市场,通过土地招拍挂、招商引资等方式由市场化经营。区殡仪馆全面退出殡仪服务市场。开州区聚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土地招牌挂兴建的城区治丧服务中心(木桥湾),已于2016年正式运营,方便城区文明治丧需求。

结合李克强总理对市场经济的表述,国家将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希望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李克强指出,无论是克服当前困难,还是谋求长远发展,关键是在调结构、促升级上要有新进展、新成效。调结构,“主引擎”在市场,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和当好“助推手”。要有扶有控,选准调结构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集中力量,更多支持新兴产业中成长型、创新型“领头羊”和充满活力的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放大现实增长动力、拓宽未来发展空间。李克强还强调,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推进改革要依法行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改革程序,成熟的改革经验可按程序上升到法规和法律,用法制巩固改革成果。改革要有灵活度,鼓励先行先试,在法律框架内要大胆推进,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可给试验区更多授权。放开殡仪服务的市场,是当下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的重大里程碑。区委区府及区民政局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理念先进,在全区厘清殡葬管理体制探索创新中走在了前列。放开市场、让利于民,这与普通的殡葬市场合资经营、承包经营大不相同。

我区在界定殡葬放开市场的项目上下了功夫,调研目前已有殡葬市场案例,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火化为基本服务,不适宜市场化,属于公益性。让殡仪馆剥开殡仪服务,让市场做,提升服务和效益。加强事后的监管,一是招商引资的方式确保企业资金和实力。二是强化土地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通过国土部门土地招拍挂、永久购买的形式,而不是通过简单的租用,保障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三是殡仪馆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益不受损,又能提升服务质量,回归公益,坚持四项基本服务(遗体接运、火化、冷藏、寄存)。在殡葬人才引进方面,开州区殡仪馆按人才需求,定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本科以上人才、以及选拨殡葬专业人才;保证单位知识结构良性健康发展。

城市公益性公墓成功运营体制机制创新

为治理乱埋乱葬以及城区非法治丧行为,我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一要深入研究殡葬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要继续坚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改革方向,引导群众树立积极健康的丧葬行为。二是要深刻理解殡葬改革的艰巨性,准确把握推进力度。要把推进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三是要认真研究殡葬服务市场化,推进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要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殡葬需求。四是要强化政府责任,发挥政府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主导作用。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原则,逐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五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要树立民本意识,处理好尊重公民基本权利与维护殡葬管理秩序的关系,要把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作为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的重要手段。

2001年经重庆区民政局批准,由开州区聚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修建1座城市经营性公墓,项目占地面积40亩,项目地址位于镇东街道农试村,经过15年的经营,墓位所剩无几,与城区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2012年经区政府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厚坝镇红宝村1组新建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建成后约3.9万个墓位,核定价格最高不超过1.38万元,现已基本建成,2016年成功运营。

最初由财政供养的开州区公墓管理所建设管理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全权事项。2016年9月区编委会批准成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履行红宝陵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区公益性公墓的业务指导,提供骨灰安葬服务。后来根据开州区实际情况,改革殡葬管理体制机制,2017年撤销开州区公墓管理所,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建设划归开州区开乾投资集团,成立开州区红宝陵园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本运作、企业管理。推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这次体制改革,是我区我局在新形势下的殡葬体制探索和大胆尝试。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殡葬体制创新。

区殡葬管理所,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服务保障,一是确保公益性公墓的“公益”属性不变。二是销售和经营范围的规范。三是对接财政补助及时有效。

殡葬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计划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14〕138号),民政牵头制定县域及城区社会福利和殡葬设施布局规划。通过政府采购,委托重庆仁豪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正在制定规划,项目已完成规划,规委会已经通过,等待区府审定出台。

我区不断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殡仪馆改造工程建设。为进一步改善殡仪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尽量疏散到郊区,远离城区,我区近年将积极争取殡仪馆改造搬迁工程。二是指导镇街全力推进公墓建设工作。三是平稳开展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行。加强对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推行社会化运行。通过引入社会力量支持殡葬设施建设,加快设施建设进度,不断扩大殡葬事业影响力。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2016年已经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间,我区已下达九龙山镇、长沙镇、大德镇、临江镇、丰乐街道等5个镇级公益性公墓的筹建批复,“十三五”期间我区拟规划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23个。

治丧服务中心建设。开州区聚仙陵园有限责任公司木桥湾治丧服务中心已于2016年正式运营,同时,完善了镇东街道、丰乐街道等2个治丧服务点的建设,具备接待能力。对应我区殡葬规划,高起点,在乡镇一级布局殡仪服务站,满足人民群众的治丧需求。

下步规划和远景期待

60年前,党和国家领导人签名倡导实行火葬、推动殡葬改革,目的是要改革人们的旧的丧葬观念,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当今在许多地方“死不起”“殡葬暴利”呐喊不断的情况下,继续稳定推进我区的殡葬改革工作,在已有的火化区划定范围,争取面上扩大。根据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重庆殡葬“十三五”规划要求。

深化“互联网+殡葬”新模式的运用。宣传网上祭祀模式、新型智能化陵园、二维码数据更新应用。舒减道路流量、保护自然植被与生态、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能够有效减轻政府管理的巨大压力、降低国民经济成本、减少年节祭祀高峰诱发的火灾及道路事故量,综合效益不可估量。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科学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创新推广节地生态葬法,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精神;更让灵骨“一存千年”,长享安宁。做到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减少安葬活动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不当干预,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有机结合。九部委《意见》出台前,创新殡葬模式,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将会是我国解决殡葬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成为民生福利的组成部分。

殡葬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管办分离,政事分离的原则。在既不动编制又按照事业单位拨款的现状下,能否政府邀请第三方对区殡葬管理所的服务,所需要的经费进行一个评估,然后政府每年以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给殡葬管理所、殡仪馆,这样既绕开了增加编制不太现实而导致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如果用购买服务方式支付,更关键是还原了其本来的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定位。”殡葬事业本来就应该是一项政府公益服务项目,具有公益性质,不能用其垄断地位做生意。

如果殡仪馆将其定位公益服务,提供最基本的殡葬服务,不存在经营的压力和必要,这样就可以对一些非基本服务项目进行引导。另外,墓地这项仍主要以先满足户籍人口为主,而有更高档次需求者,则可以去其他墓地购买解决,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解决“葬不起”的问题。

就全国而言,非政府部门主管经营的殡仪馆约有150家左右,占比不到10%。我区目前财政供给两家殡葬单位,只有殡仪馆是差额事业单位,殡葬管理所是参公单位。殡仪馆回归公益,应改回全额拨款,原因是收不抵支、危机四伏。再差额下去,就与殡葬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最后招致群众不欢迎、职工不拥护、政府不满意。遏制殡葬暴利、让每位国民死得起,只有将殡仪馆从差额改为全额拨款,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财政兜底才能保障殡葬职工基本利益。以上两种方式都是一个解决办法的途径。确保公益性质不变。殡葬改革倡导厚养薄葬、推行节俭文明办丧,是中国特色的殡葬管理之路。他的特色之一就是始终关注90%以上的普通大众的基本需求。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事业发展,始终是即统一、又有矛盾的,智者的用武之地,就是看如何使他们在保持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发展才是硬道理!”

规范建设人民满意的治丧中心和公益性公墓。目前民营资本参与程度相对较高的是墓地行业,殡仪服务民营资本参与程度依然较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条龙”并不完整,这也折射出殡葬行业民营资本的尴尬。目前重庆区民政局殡仪服务审批已经下发到区县,要做好殡葬的“放、管、服”进一步放开殡仪服务市场,简化殡仪服务审批程序。培养有市场竞争力的殡葬公司,提升全区殡仪服务水平,实施制定全区殡仪服务建设年,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

适合现代社会形态的治丧方式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我们既要反对那种大操大办丧事的行为,又要反对将正常治丧活动一律视为迷信的做法。殡葬从革命式的治丧活动已经发展成现代的殡葬服务市场。当前,需要的是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对这个无序竞争的市场予以规范,相信只要各方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殡葬服务市场的各种规范,一个能满足社会各阶层区民需要,能提供优质服务的殡葬服务市场一定能形成。

推动已审、待审,乡镇、农村公墓建设,一是结合“开州区殡葬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现有公墓布局,会同规划、土地等部门制定全区公益性公墓空间规划,重点在街镇和中心村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分别长沙镇、丰乐等乡镇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三是继续巩固公路沿线乱埋乱葬集中整治成果,动员各街镇在主要公路沿线种树绿化;四是筹备召开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五是建议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各街镇度绩效目标考核;六是加大文明殡葬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丧户选择公益性公墓安葬。

争取惠民殡葬政策学习山东“沂水模式”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激励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目前,只免除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遗体接运、三天内遗体寄存、火化、普通骨灰盒等基本丧葬费用。为了有利于推动“四面山”的管护和“城区文明治丧”的管理,有必要会同区财政局对困难群众的到规范场地治丧限额减免场地费、进入公墓集中安葬适度减免墓位墓穴费、对土葬区人员死亡后自愿火化和生态安葬的出台相关奖励文件,逐步激励和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沂水县的殡葬改革,实行的是殡和葬的全免。涉及服务于殡葬改革及管理的殡仪馆,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对殡仪馆及全县公益性墓地费用兜底,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算账的立足点不同。沂水县委一班人是很精明的算大帐:政府拿出2000万,让老百姓省下1.9个亿。沂水模式的意义,在于回归了殡葬改革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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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实现殡葬不花一分钱,既是让每位国民分享国家改革开放红利的需要,也是殡葬改革的最初目的所在。

呼吁殡葬立法能早日实施。我区在面临乱埋乱葬方面,心余力而力不足,缺乏执法依据,自从殡葬强制火化取消后,殡葬管理部门执法问题尤为突出。殡葬立法也是预防和惩治涉殡葬职务犯罪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涉及殡葬行业的贪腐职务犯罪频频发生。这类犯罪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高,且以窝案串案居多。目前殡葬服务行业管理不到位,墓地由民政部门的下属机构经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者本身也是经营者,角色混淆,权责不分,使得行业潜规则盛行,“白包”大行其道,行业垄断明显,容易滋生腐败。

建议殡葬立法尽快升级,加快制定殡葬法,完善殡葬业法律法规体系,将殡葬业纳入法治轨道。建议尽快修订《条例》,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殡葬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当然,殡葬立法要注意尊重具体国情和传统习俗,充分吸纳民意,在法律与民俗之间寻找平衡点,确立“让死者安息、让生者慰藉、让文化传承”的立法理念,坚持尊重习俗、生态、环保、便捷的殡葬基本原则,实现节约土地与尊重民俗的立法双赢,在法律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殡葬管理模式,避免殡葬立法和传统习俗冲突过于强烈可能引起的逆反心理以及强制推行的巨大成本。

总之,解决“死不起”问题终究还得靠殡葬立法,13亿人口的大国亟待一部为“死”提供法律保障的殡葬法。

(作者;彭界 开州区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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