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与殡葬的信息

一、丧葬+佛教的起源

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开始,就有僧人施行火葬,然后将灵骨埋葬或供奉在寺庙中。但在佛教发展的前期还未有将丧葬与佛教相结合。

到了南北朝的魏朝大力推崇佛教,又经历隋朝之后,唐代佛教信仰达到了鼎盛。而且唐代是佛教中国化的时期,尤以安史之乱到宋朝建立前禅宗极盛。在这一时期更是产生了”丧葬+佛教“的殡葬或祭拜方式。例如寺庙福位,福位供奉在寺庙地宫内,可以用来供奉信物、牌位、灵骨等,起到“延己身之运,庇佑子孙“等作用,且相对来说不占地额外的土地。据资料显示发现,这种丧葬形式在普通民众中也同样传承了千年之久且并不是普通民众可以使用的,大都是由大宗族或皇族御赐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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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唐代及五代十国:禅宗的盛行和寺院立祠

一:唐末五代十国时期祖先崇拜与佛教的结合,这一时期的宗族祠庙鲜明地带有佛教的色彩。以禅宗的盛行为标志,唐代许多地区盛行宗族祠庙。

二:佛教与祖先崇拜的结合还有功德寺的形式。所谓功德寺,即由皇帝将寺院敕赐达官贵人。

功德寺出现于唐代,因这类寺院置于坟所,守坟祀祖,故也称为功德坟寺。这种崇拜的结合是以家族的葬祭活动为契机的,汉明帝于陵上起精舍,此后百姓亦在坟墓旁建佛寺。无论是功德寺还是寺观立祠,均是东汉以后佛教与祖先崇拜的结合的产物。五代十国宗族祠庙的记载远较唐代具体,后梁时期佛教寺院有为檀越设影堂祀先的做法,应该是当时的习俗。换言之,人们的祭祖采取寺院立祠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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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寺建祠实现在宋朝的普遍性

元代《重修景祥徐氏祠堂记》记载:“宋季科征取给于寺,景祥遂尔不支,惟佛殿、公祠独存。”该记文开头还有一段论述祠庙祭祀风俗的话:“余考,家有庙,祭有田,古制也。近世巨室舍田创寺,主檀越祠,制虽非古,然报本始,昭不忘,一也。”这一段记载相当重要,指出"近世"即唐宋以来大家族通过舍田创寺建祠设主,实现祖先崇拜,此种形式具有普遍性。在宗族制度里,与家庙、祭田的古制原理相同,具有同样的地位。到了南宋,朱熹提出了一个系统的祭祖制度,加速了宗族祠祭祖先脱离宗教的独立化趋势。在朱熹的影响下,仙游地区出现了族祠这一名词,宗族依照朱熹在《家礼》中的模式祭祖并购买土地以支付祭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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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元朝:寺庙祭祖与祖先崇拜的和平共处

元朝崇尚佛教,佛教势力的社会影响比较大。明代林文所作《南湖郑三先生祠堂记》说:“至元至正初有诏,凡寺院旧檀越施主祠堂礼废,举行。于是,远孙前埭秉成、后埭同祖等,与寺僧谋兴旧典,绘三先生像,祀于司马庙右。”可见郑氏重建祠堂受到元朝政府扶持佛教政策的影响。关于这件事情的时间,另据元末至正十三年(癸巳,1353)郑棱所作《南湖山郑氏祠堂记》记载,他于是年倡族人及僧“绘三祖像,崇奉于司马王庙之右”。此外,莆田郑氏十国时代所创的崇圣庵,元代尚存。

仙游傅氏元成宗六年重新修建祠堂,以奉思堂祭祖、正伦堂会族序拜。还建有佛殿,使我们看到佛教与祖先崇拜的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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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明朝至现代:祠堂寺庙及莲花位的关系

明朝建立独立的族祠更为普遍,以脱离寺院择地另建祭祀始祖的祠堂为特色,这种祠堂,当地称之为族祠。尚书陈俊《蔡氏祠堂记》说:“古者大夫士之家祭于庙,庶人无庙祭于寝。三代而后庙祭废,至宋程子修礼,略谓家必有庙,庙必主。明朝时期,这种形式成为皇帝御赐的专属,沿袭至清朝。

到了现代,殡葬改革的推行下。有些寺庙为了弘扬众生无论善恶皆可成佛的理念,也将从前只允许大宗大族或皇帝御赐才能获取的莲花位,提供给社会贤达人士的供奉需求。据说求得莲花位的人,生前可得到佛的保佑和眷顾,“百年”之后则可以得到佛的护佑和超度,泽及后人。为自己的父母亲人求得一方莲花位更是一种大孝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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