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安然、殷晓旭报道 日前,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青岛市殡葬服务收费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通知》将青岛市殡葬服务项目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延伸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其中,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分别由青岛市、相关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通知》指出市、区(市)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青岛市殡仪馆部分延伸服务项目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将应丧属要求提供的高档运灵车接运(购车款40万以上)、馆外遗体搬运、化妆整容、遗体缝补(含包扎)、遗体整形、穿衣(含脱衣)等延伸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区(市)殡仪馆根据服务成本自行制定,由丧属自愿选择,并与丧属签订服务协议,依约履行服务,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通知》继续对市、区(市)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进价的30%。
《通知》要求,市、区(市)殡仪馆要严格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9号)、青岛市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民事〔2018〕1号),确保各项殡葬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区(市)殡仪馆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
市、区(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说明
1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普通运灵车接运(购车款40万元以内)
320元/具
青岛市殡仪馆服务范围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内的执行此收费标准,超出以上服务范围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约定。
高档运灵车接运(购车款40万元以上)
双方协议收费
馆内遗体搬运费
100元/具
不计次数。
车辆、遗体消毒
15元/次
2
遗体存放(含冷藏)
80元/具.天
不足2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费。
3
遗体火化
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微控单体平盘拣灰式火化炉)
700元/具
4
骨灰寄存(单盒)
双盒收费是单盒的两倍。不足半年按半年计费,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费。
普通金属全封闭架
60元/年
青岛市殡仪馆5号楼负一楼骨灰寄存
60元/年
豪华金属全封闭架(包括PVC架和青岛市殡仪馆5号楼一、二、三楼骨灰架寄存)
180元/年
5
普通纸棺销售价格
280元/个
附件2:
青岛市殡仪馆部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说明
1
告别厅租赁
大中厅
500元/次
小厅
200元/次
惠民厅
60元/次
2
告别厅配套接待室租赁
60元/次.个
3
超大电子遗像屏租赁
80元/次
4
花圈租赁
7元/次.个
5
水晶棺租赁
80元/次
6
横幅
100元/次
7
挽联
10元/副
8
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殡葬用品销售价格
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购货结算价格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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