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年葬坟占地面积高达125万㎡,
乱埋乱葬、大墓大碑等丧葬乱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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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巴东一违规墓地被依法拆除2016年4月5日,巴东县金果坪乡鄢家墩村胡氏两兄弟,在未经土地使用权者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该村组级公路和乡道“大牛”公路交会处、鄢家墩四组农户房屋集聚区为已故祖母立碑建墓。石碑高1.9米、宽1.8米,石碑后还建有长9.1米、宽2.1米、高0.5米的墓穴。墓碑、墓穴等规模均已超标,且墓地距离最近的百姓家门只有4米。
该墓地在人口集聚区和乡道边,侵犯了他人合法权利,影响到道路通行安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引起当地大多数群众不满。
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维护他人权益和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今年6月20日,在该县政法、民政、公安等部门及当地政府的参与配合下,胡氏兄弟同意自行拆除建设的石碑、墓穴,并恢复土地原状。该乡政府在当地召开法制宣传教育整治大会,让老百姓现场见证了拆碑过程,村里的民风环境因此得到改善。
8月8日
恩施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决定从8月至12月底,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将在全州范围内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怎么做?
墓穴墓碑专项整治
对占用林地、耕地修建豪华大墓、修建家族或宗族陵园的,要求有关户主限期自行拆除超面积硬化部分(围墙、护栏、超大拜台等),并植绿恢复,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责任单位;
遗体土葬的单人墓穴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合葬墓穴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
火化安葬的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县乡两级政府为责任单位;
严格规范在国、省道主干道和县道两侧、高速路进出口周边加工和销售墓碑的行为;
加工和销售硬化墓碑的尺寸高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活人墓(生记碑)清理
8月起,全州范围内将以乡镇(办)为主体,以村(居)委会为单元,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开展活人墓(生记碑)清零行动。要求户主在10月10日前自行拆除,对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由民政、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拆除。
祭祀用品管理
在祭祀用品上,提倡生态、节俭、文明的祭祀方式,允许采用传统的香、蜡、纸、烛祭祀行为。自2020年1月1日起,严格规范在国、省主干道和县道两侧,城区、集镇和高速路进出口周边生产和销售祭祀用品的行为。严禁生产和销售不易降解祭祀用品。
“三沿五区” 埋葬整治
据了解,9月1日起,全州禁止在“三沿五区” (“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县)道、主要河道两侧,“五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500米以内散埋乱葬。针对历史存量问题,根据不同情形,采取植绿遮挡、平整坟头、深埋、迁移等措施进行整改。
这些殡葬旧习
是乡风文明建设的“痛点”
也是发展全域生态旅游的“短板”
要挑战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思想并不简单
我州已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且看专项整治时间线↓↓↓
8月底前
我州将采取新闻发布会、丧葬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部署,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人民群众自愿改变丧葬旧俗,自觉践行殡葬文明;
9月上旬至10月上旬
进入全面自查、自行整改阶段,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全面摸清殡葬各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0月中旬至11月底
为曝光典型、全面整治阶段,对违规殡葬行为,拒不整改的,由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将有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处理,通过抓典型,促整治,全面禁止修建活人墓(生记碑),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超规格墓碑;
12月
进入建章立制、巩固提升阶段,充分巩固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文明殡葬的系列规章制度,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提倡以树代碑,提倡不立碑或使用卧碑,提倡立式墓碑小型化,提倡不使用清明吊等影响观瞻的祭祀用品。
同时,为有效缓解丧葬费用过高的问题
下一步
我州将加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
推行惠民殡葬
全媒体记者陈航
编辑 | 刘盟萌
编审 | 曾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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