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板是做殡葬业的,之前的合约到期期想要重新租赁店面,通过几番勘察,看好某一地段门面房。
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陈老板向房东支付一年的租金和房屋押金。双方并未在合同里约定具体经营什么业务,只是说要合法合规经营,不得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双方约定违约金为3万元。
在合同订立之前,房东也问过陈老板租商铺准备干什么,陈老板怕房东多心,含糊其辞的说是做“生命礼仪”的,房东也没有再细问。
直到陈老板商铺装修好准备开张营业,房东才看出原来陈老板是做殡葬行业的,感觉受到蒙蔽、吃了哑巴亏。而且房东极其相信风水,笃定陈老板做的这个生意会给他的整栋楼乃至整个家庭带来晦气,败坏他的运势,坚决让陈老板退租走人。
陈老板则认为,合同并没有约定我不能做殡葬业,我也办理了营业执照合法合规经营,并且装修好就等开业,不同意搬离。
此后,双方的矛盾不断升级,房东锁门,陈老板就撬锁;房东用车堵门,陈老板就叫人把车拖走,双方大战了几个回合,后警方给调解让双方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但诉讼期间是要正常营业的,房东还是不能接受,遂做出让步,同意赔偿陈老板的实际损失加违约金,双方达成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陈老板另找他处经营。
提示:如果对商铺做哪些行业不能接受的,还是在合同上明确约定的好,合同写的详细、考虑周到,可以免除很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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