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你的真实宇宙人格

原标题:元宇宙技术对人格权和法律应对的侵权风险

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配图

元宇宙技术对人格权和法律应对的侵权风险

  文│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研究员申晨

  2021年以来,业界和社会舆论对元宇宙技术可能带来的产业和生活革命进行了无限畅想。有评论指出,元宇宙技术的发展尚不具有对社会的颠覆性意义,其概念的爆热具有资本炒作的嫌疑。虽然当前元宇宙技术会实现何种规模的产业化,以及其对社会成员的工作、生活和娱乐产生何种影响,尚无定论,但是,元宇宙技术的相关雏形已经形成,市场上业已出现以虚拟现实技术为内容的产品和需求,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风险不可不察。元宇宙技术的实现方式是通过对人类感官的模拟或刺激,达成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交融,这一技术对人类身体和意志产生的影响,可能涉及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已明确规定的多项人格权益。从对元宇宙技术特征的分析出发,可以揭示该技术潜在的可能造成对人格权侵害的风险,提出对相关法律规制思路的初步看法。

  一、元宇宙技术特征与人格权的关系

  虽然业内对元宇宙概念尚无统一定义,但基本可以达成的共识是,元宇宙是通过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以及可能形成的社会形态。其中,现实世界的人类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技术接入虚拟世界,获得在虚拟世界的沉浸式体验;而虚拟世界则通过数字孪生技术等形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并以区块链技术等方法将虚拟世界的身份和财产关系与现实世界绑定,以使用户能够在元宇宙技术创造的虚拟世界从事与现实世界类似和工作、社交和娱乐。由此,元宇宙应用的实现,至少包括三个技术环节:一是需要通过某种对人类感官的模拟或刺激技术,使用户获得在虚拟世界的沉浸式体验;二是需要某种数字生成技术产生虚拟世界的框架和具体内容;三是需要通过某种数字加密技术达成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身份和财产关系上的同一性验证。其中,前两项都可能包含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的具体人格权的侵害风险。

  第二,为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沟通身份和财产关系的数字加密技术,涉及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的标表性人格权,如第三章规定的姓名权、第四章规定的肖像权,以及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的信用评价等人格权益的侵害风险。标表性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得通过标明和表示自身身份信息进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在元宇宙应用的推广中,业内达成的一项共识,即元宇宙应用与传统的虚拟仿真游戏的差别,在于元宇宙技术将打通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使用户能够在虚拟世界享有的身份和财产关系与现实世界相通融。但是,由此带来的问题就在于,怎样确保用户在虚拟世界享有的身份和财产关系与现实世界保持同一性。目前,业内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对相应数据进行分布式记账加密。这一方案虽然具有技术可行性,但在具体执行中仍可能面临多种风险,例如怎样防止基于网络技术的人为操作破坏、怎样救济数据的初始记载错误等。数字加密技术是确保用户能以同一身份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间穿梭融通的关键。数字加密技术的应用不当将直接冲击用户的财产权利和身份权利,同时,也当然可能会基于身份冒用冲击用户的姓名、肖像、信用等人格权益。

  第三,在技术原因之外,由于当前元宇宙技术的开放仍是以私营企业的商业运用为前提,因此,其还必然包含运营商与用户间的数据采集法律问题,涉及的是《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六章规定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风险。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仅仅基于设备中应用权限的模糊设置,或是应用程序中的浏览、交易记录,运营商即可搜集海量的用户数据,其中不乏侵犯用户隐私权,以及违反个人信息法益保护的现象。正因为如此,我国当前专门颁布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制用户数据搜集行为。元宇宙应用对用户数据的搜集便利程度更甚:手机等移动设备毕竟尚未与用户产生直接的物理连接,元宇宙设备则可以直接感应用户的身体行为乃至意志;并且,基于虚拟沉浸的需要,元宇宙应用的应用权限无疑将更加广泛。在这种技术条件下,用户在运营商面前将真正形如“luoti”。由此,怎样规制运营商的数据采集行为,维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将构成重大的法律挑战。

  二、元宇宙人格权侵害风险的法律规制思路

  第一,强制性的国家技术标准。由于元宇宙技术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业内技术标准尚未成型。从安全风险防范的角度考量,随着相关产品的问世和推广,国家技术标准的跟进十分必要。从人格权保护的视角出发,在元宇宙技术应用中,至少以下两个领域必须规定强制性的国家技术标准:一是关于设备的制造、使用方法和使用场景标准。这类标准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保障设备对用户身体的安全性,防止因设备设计不合理、使用不规范等原因,使用户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二是关于数字加密技术。加密技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是保障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本前提,元宇宙应用在这一技术上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专业化的产品责任认定。当前,移动互联网行业以服务提供为主,一般不会涉及产品责任问题。但是,元宇宙技术的应用需要有专门的设备产品支撑,因此,将更多涉及产品责任的认定问题。与目前法学界讨论的人工智能产品责任问题类似,元宇宙产品可能对用户身体、健康权产生侵害的方式,具有更加复杂的数据技术背景,与传统的产品责任形式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应当对其进行更加专业的研讨,构建恰当的产品责任认定机制。同时,严格但合理的产品责任认定标准,也有助于倒逼开发商提高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降低用户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第三,严格的行业准入机制。与已经存在的虚拟现实类游戏不同,元宇宙应用的远景目标是打通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使用户获得沉浸式工作、生活、娱乐体验。因此,元宇宙应用不是普通的游戏应用或其他互联网应用,其对运营商的资质有更高的要求。从保障用户人格权益的视角出发,未来元宇宙应用的运营商在以下方面需要具有法定的运营资质,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对其准入资格予以审批:一是设备生产资质。当前的VR眼镜、VR手套等设备对renti的影响较小,但如果未来为追求更加沉浸的体验而开发出与renti联通更加密切的感官设备,那么,这种设备的制备性质则已经接近于医疗器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方能确实保障用户的身体权、健康权。二是网络安全资质。为保障虚拟世界的数据运行免遭网络安全风险,进而侵害用户人身和财产权益,元宇宙运营商必须具有高度的网络安全维护能力,需达到法定的运营资质标准。三是金融从业资质。如果元宇宙应用意图打通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身份和财产关系,那么其运行必然涉及金融系统。从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角度出发,同时也为维护用户的信用权益等人格权益,运营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的金融从业资质。

  第四,强化的数据权益保障。相较于移动互联网应用,元宇宙应用对运营商搜集用户数据的行为有极高的便利性。我国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际上主要针对的是移动互联网行业生态。因此,对未来可能到来的元宇宙行业生态,立法应当提出更高的数据搜集标准,以强化相对于运营商已经更加弱势的用户的正当数据权益。在未来元宇宙应用的用户数据权益保障方面,首先应当继续坚持《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的用户数据搜集的基本原则,即合法原则、目的正当原则、最小化原则、公开原则等;同时,针对元宇宙应用涉及的新的用户数据搜集场景,应当有专门标准针对运营商的技术权限进行限制,以确实保障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第五,明确的公共信息系统衔接。元宇宙不是法外之地。要切实保障用户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则元宇宙虚拟世界的法律关系应当与现实世界具有严格的对应性,否则,虚拟世界就会成为独立的法律王国,国家公权力将无法介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身份层面,未来的元宇宙应用中,无论用户采用何种虚拟身份,都应当与用户在现实世界的特定身份具有对应性。也就是说,元宇宙的身份登记系统,仍应以现实世界的身份登记系统为依托,并应具有实名化的底层设计。在财产层面,虚拟世界的财产形式可以多样化,并通过相应的数字技术予以记账,但在底层的金融体系架构上,其应当与国家的现实金融体系相挂钩。并且,在一些特定场景,虚拟世界的财产信息系统与现实世界的财产登记系统间应当具有互通互联的功能。

  (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2年第1期)

【参考文章】想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格类型吗,快来测测吧

九型人格测试题1.我很容易迷惑。92.我不想成为一个喜欢批评别人的人。13我喜欢研究宇宙的道理,哲理54我很注意自己是否年轻,是本钱75我喜欢独立自主,一切靠自己86当我有困难时,我不想让人知道27被人误解对我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48施比受会给我更大的满足感。29我常设想最糟糕的结果使自己苦恼610我常试探考验朋友伴侣忠诚...

【参考文章】renti解剖学手稿:探索renti的秘密和人类进化的痕迹

肺、静脉、瓣膜、骨、胃壁的断面、颅神经——在掩藏于皮肤之下的renti被解剖学祛魅之前,它是迷信、秘密、传说、观察的来源和对象。“解剖学”(Anatomy)源于希腊语,指代以系统的方式解剖身体,进行实践;以及建立对身体内部的清晰认识。解剖学所激发的,正是我们对renti真正的敬畏。在《renti解剖手稿》中,汇集了来自公元...

【参考文章】一个能歌善舞的“皮革人”?这个千亿级别的业务并不是那么简单

近日,一条微博热搜将人们的视线拉回到了虚拟偶像的身上,一名来自美国的虚拟主播在短短两小时内吸金100万元人民币,此前他一直活跃在国外平台,而这是他在bilibili平台上的首场直播。虚拟人并不是最近才流行起来的新鲜事物。早在2012年7月,首位中文虚拟歌手洛天依正式出道,粉丝可以利用其独立的声库来创作自己的歌曲,为...

发表评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其中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联系邮箱:douxingdu02@163.c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