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回民殡葬服务站( 回民殡葬方法) 原创作者:庞志澍80年代齐齐哈尔第一殡仪馆(现在的火葬场)前些日子,翻看《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其中有一则光绪六年(1880年)六月二十日档案,叫《将军衙门为严禁丧葬火化是饬各属一体遵照文》,内有记载:“近闻江省(黑龙江)所属各城旗、民、营、站、官屯人等,每遇尊卑物故,棺殓后抬至郊外。辄用巨柴烈火焚化,捡拾残坏骨殖几块,装在坛内葬埋;其余碎烂骨灰,弃置于野,任其暴露。习久成风,不晓例禁,以致上干天和,下伤伦理。应照例严禁,以维风化。”文中之意,火葬在黑龙江使用地域广泛且屡禁不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