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被执行死刑-人民资讯
大象新闻记者张子琪
12月23日,大象新闻记者从江西乐安命案死者家属康某及代理律师侯士朝了解到,今天上午10点左右,他们接到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曾春亮已被执行死刑。“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个消息,这个恶魔终于被执行。”死者家属康某表示。
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8月8日,曾春亮闯入康家厨房,杀害正在做早餐的熊小美后,上到二楼将正在睡觉的康启国杀害,并将康的7岁外孙从床上锤落到床下。
在逃亡期间,曾春亮在厚坊村村委会杀害一名驻村扶贫干部。案件一共造成3死1重伤。
2021年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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