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亿财经网期货:温州银行凌晨发布的公告想掩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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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财富金融网

  中国财富财经网记者叶平凡

  5月27日凌晨,温州银行官方微博账户发布公告:为改善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温州银行近日引入战略投资者入股温州银行。同时,温州银行领导小组三年任期已满,5月23日人事调整顺利进行。

  根据此前一系列网上报道,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会对温州银行“三位领导”和两位副行长进行了重大调整,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温州银行今晨紧急发布此公告,无疑是为了在民众面前包装自己的形象,避免挤兑事件的发生。但是,作为一家社会责任感很强的银行,为什么近年来屡遭处罚,负面消息不断?这些现象只是抹黑了银行业的面目。

  温州银行作为一家定位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却将大部分的资源分配到房地产中,并且放于房地产的利率还低于普通市场利率,难免不让人怀疑这背后的“黑幕”。同时不仅频频收到罚单,温州银行的业绩也从2018年起接连走低。

  近日,温州银行公布2020年年报。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该行实现总资产2871.83亿元,同比增加24.61%;总负债2714.67亿元,同比增长24.84%。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2.34亿元,同比增加0.08%;净利润为1.59亿元,同比减少77%。

  “利益输送?”导致屡屡严重违反监管部门的规定

  温州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在股东情况方面,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温州国金)取代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温州银行第一大股东。温州国金为温州市财政局全资控股公司。

  2020年9月,温州银行宣布实施增资扩股方案,拟发行不超过23.73亿股。最终,温州市政府指定的特定主体耗资50亿元认购16.95亿股。截至2020年末,温州银行持股在5%以上的主要股东有:温州国金持股比例为31.77%,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81%,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81%。

  温州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温州银行持股超过5%的股东有4家,分别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15%),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10%),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3%),新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77%)。

  温州银行此次股东变更是否和查出与多家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有关。

  近年来,温州银行因原行长吴华被查以及关联交易问题较为严重,引起评级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注意。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曾于2019年8月被查。吴华从2010年4月起担任温州银行行长,在被查之前,吴华已担任温州银行行长超过9年。

  2016年,入围胡润百富榜的温州商人黄伟领衔“新湖系”参股温州银行。截止到2019年年末,新湖中报和新湖系旗下的哈尔滨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温州银行20%的股份,成为温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众所周知,新湖集团以地产发家,然后通过并购、增资等途径,实施了一轮又一轮并购扩张,耗资200亿元左右,建立了覆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资管、金融服务等金融众多领域的金融帝国,也不断依托手中的金融资产不断向地产输血。

  在新湖系控股的三年里,温州银行和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产生的非常多。

  2020年7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温州银行主体与相关债项跟踪评级报告显示,温州银行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关联度较高。部分关联交易指标高于监管要求,联合资信的评级报告指出,从关联交易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末,温州银行单一最大关联方授信净额、最大集团关联方授信净额和全部关联方授信净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7.80%、15.95%和49.13%,其中最大集团关联方授信净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高于监管规定。

  2019年至今,温州银行多次遭银保监会公开处罚,其中仅2019年6月24日,温州银行及其责任人连吃8张罚单,历史罕见。

  虽然2020年第一大股东已经变更为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有限公司,但罚单仍在继续。5月13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被罚款250万元、50万元。

  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温州银行上海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2018年11月,该分行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2018年12月和2019年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变相用于支付拍地保证金。同日,温州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因“2017年4月,固定资产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收到罚单。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除此之外,今年2月22日,温州银行台州分行还遭到中国银保监会台州分局的行政处罚。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案由为贷款发放与支付管控不严,部分贷款资金支付后用于缴纳土地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流入证券市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温州银行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70万元。2020年10月,据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54号)显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行”)宁波分行存在虚增存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宁波银保监局对其罚款145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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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温州金融办人员透露的消息指出原监事长邢增福与其中一个副行长2人是由于年龄的原因退居二线,唯独董事长叶建清不得不对近年来管理出现严重问题负责,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利润下滑,温州银行官方却仅仅以“领导班子三年任期已满”的借口装饰成“遮羞布”,恐怕难于说服民众。另外从行内听闻,自叶建清等“小浙商”派入驻温州银行以来,前后共引进了近600名浙商系的人员,将各地分支机构的领导层以及大部分职员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从上到下将每个部门的人事都换成自己的“心腹”。为这些新增加的浙商系职员每年就要多支出了5亿多的薪酬,在利润如此下滑的情况下,还要如此增加职工薪酬的成本。此外温州利用50亿元地方债补充资本金,或许也已作为“暗黑交易”的其他用途。

  叶建清身为银行业摸滚带爬这么多年的管理者,却将温州银行一次又一次地深陷泥潭,强制更替优秀老员工,将温州银行一个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机构却与房地产关联交易。不免让人产生怀疑,是不是在叶建清管理的三年多时间里,温州银行成为了某项利益工具,毕竟他来到温州银行后的薪酬整整比之前要少了2倍之多。这其中还需相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

  银行服务的是社会百姓,不可以带有一丁点的淤泥。身为一家地方性银行,本该造福一方百姓,对于通过某些手段谋取个人利益的恶劣行为,温州人民不会答应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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