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殡仪车( 大众殡仪)

自2020年1月1日起,济南市户籍居民亡故后,免费提供遗体接运、车辆和遗体消毒、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骨灰盒等基本殡仪服务。这是在12月18日济南市召开的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发布的《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里提出的。

大众殡仪

济南市要求规范农村殡葬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白理事会建设,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由红白理事会组织丧事活动,规范办丧时间、办丧标准和办丧流程,推广以“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为主要内容的“追思会”,由镇干部或村“两委”干部主持,做到庄重肃穆、体现逝者尊严、具有仪式感。丧仪后直接送逝者遗体到殡仪馆火化并合规安葬。

同时引导城区文明治丧。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工会和社区作用,推广文明治丧礼仪,规范殡葬活动流程,不在家停尸祭奠,不在户外搭设灵堂、播放吹奏乐曲,严格控制一次性花圈的使用。

济南市强调要管控不文明祭祀行为。禁止在具备专用焚烧炉的殡葬服务机构以外场所焚烧冥纸或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出现情况及时处理。

济南市提出,加快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编制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需求、方便群众原则,将公益性公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同时,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2020年,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处区县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镇至少建设2处镇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指导村(居)单独或联合建设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农业人口较多的街道至少建设1处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济南市要求,严格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要以树葬公墓林、花坛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入室安放为主,墓穴安葬数不超过安葬总数的40%,墓碑采取卧碑方式,建设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执行。要推广节地生态绿色殡葬。鼓励根据当地风俗,继续推广原有先人纪念林、树葬、原地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安葬做法,切实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济南市将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市对城区山体公园、居民小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内散埋乱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进行定位固化,建立台账并转交各区县;各区县对村庄内外、林地、耕地、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进行定位固化,建立工作台账。自2020年7月1日起,各区县依据工作台账加强巡查,确保不再新增散埋乱葬坟墓。

同时,各区县要在遏制新增散埋乱葬坟墓基础上,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引导群众迁移原有散埋乱葬坟墓,免费安置在合规公墓(骨灰堂);对一时不愿迁移的,按照“合规范、去坟头、改卧碑、增绿化”等方式原地整理美化。2020年年底完成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和村庄内外的散葬坟墓治理;2023年年底完成全部散葬坟墓治理。

除实行基本殡仪服务全免费外,济南市还将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如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选择骨灰撒散、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及深埋不留坟头等安葬方式的,按照《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给予奖励。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运营、管理纳入当地基本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对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奖励。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晁明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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