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呼和浩特回族的丧葬习俗

  呼和浩特现在的回民坟地距城区较远,故“买贴”改由汽车护送至基地。

  ——埋葬。回族的墓穴是南北方向的长方形坑,长两米有余,东西宽约1.5米,墓深视土质而定,呼和浩特市回族的墓深也两米有余。这部分称“明坑”。另一部分是在明坑底部的西南角挖一窑洞,称“拉哈尔”,长度与亡人等身,高可长跪,务求宽大。待亡人抬到坟地后,阿訇即开始诵读《古兰经》,发送亡人的亲人都跪在四周。亡人的近亲将亡人从买贴匣子中抬出,先脚后头,慢慢送入明坑中。有两人(一位是下葬阿訇,一位为深谙伊斯兰教规的长者或亲属)则在明坑中将“买贴”慢慢扶送入“拉哈尔”内,解掉“可凡“上的腰带,并将亡人的脸转向西方,称之为“改脸”。在‘拉哈尔”内撒些冰片、樟脑、红花等,即用土坯将口堵住,称“叉拉哈尔”。随即以土掩埋,填平堆高呈长形马脊状,并留以标记。在亡人下坑直至掩埋完成的整个过程,各位阿訇均轮流诵读《古兰经》,众人亦跪听。最后全体接“都阿依”,亡人家属向阿訇、海立凡发散“乜贴”后,葬礼即告全部结束。

  ——纪念亡人。亡人发送毕,“格底目”穆斯林丧主家要请阿訇给亡人过“三日”、“五日”、“七日”、“月斋”、“四十日”和“百日”,“伊黑瓦尼”穆斯林则在亡人下葬的近日(多选主麻日)过“乜贴”。逝世满一周年后,要过“周年”。之后,每逢开斋节、宰牲节或亡人的周年(逝世日)、铭记(诞辰日),都要请阿訇“游坟”、过“乜贴”,以寄托哀思并求祈真主恕饶亡人、引领活人。

  回族对不恪守教规或非正常死亡的男女,诸如吸食大烟、酗酒、赌徒,或自杀、他杀的,一律不得埋入公墓,而埋在另辟的一块墓地内。按回族的丧俗,人“无常”后不戴孝,后来由于受汉族的影响有的也开始戴孝,但大多只戴“孝帽”,唯亡人子女穿孝裤或系腰带,也时间很短。回族禁止对死者的嚎啕大哭,认为那是对“归真”的违抗。有哭泣的,也只许在白天和亡人埋葬以前哭泣,在给亡人“动水”、站“者那则”、“买贴”下坑及埋葬中和阿訇为亡人诵经求祈时,均应肃静,严格禁止出声悲哭。回族也严忌对亡人行鞠躬礼,忌“买贴”露天停放,忌其他教徒和未经沐浴的闲杂回民睹视“买贴”。

  从回族的全部丧葬仪式活动可以看出,大多都是在浓厚的宗教色彩和氛围中进行的,很多仪式已经很难区分是属于宗教的,还是民族的。具有宗教性质的仪式,也都有所托词,但这主要表现了死者亲属代亡人赎过,求祈恕饶亡人生前过失的善良愿望,是回族在长期的纪念亡人的过程中形成的习惯。这个过程,也是一个从宗教信仰向民族习俗逐渐演化并巩固的过程。所以我们无论是从尊重其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的角度,还是从维系其民族感情的角度,都应予以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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