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葬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海葬等不留坟头、不占地方或少占地方的骨灰安葬形式;目前珠海市的生态安葬活动包括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
申请对象
申请参加珠海市生态安葬活动的逝者的丧属,且逝者生前为珠海市户籍居民。
补贴标准
逝者生前为珠海市户籍居民,对申请海葬的每具骨灰补贴2000元,对其他生态安葬方式(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每具骨灰补贴1000元。对于逝者不属于珠海市户籍的,丧属不享受补贴,但可以免费参加珠海市的生态安葬活动。
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逝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
3.逝者的火化证明
4.生态安葬证
5.开户名与申请人姓名相同的银行账号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各一份留存。
申请流程
申请人备好申请材料向实施生态安葬的单位提出预约登记。
实施生态安葬的单位在生态安葬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会电话通知已预约登记的申请人签订《骨灰生态安葬协议》。
举办生态安葬活动。目前的生态安葬活动包括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于每年清明节前后、重阳节前后举办,具体举办的活动内容以当年工作安排为准。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拱北粤海中路2073号
珠海市斗门区殡葬管理所
地址:斗门区井岸镇龙井路424号
常见问题
生态安葬补贴是怎么发放的?
已申请生态安葬补贴费用的,殡葬服务单位在生态安葬活动举行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生态安葬补贴费用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珠海市户籍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火化的逝者,能否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免除?如何办理?
本市户籍居民在异地火化的,丧主直系亲属或丧事经办人需持有关的证明材料、异地火化证明及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发票(含费用清单),到丧主原户籍地民政部门申报领取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已在异地享受免费政策的,不再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