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的丧葬习俗

  过去,陇南的汉族都实行木棺土葬。棺材的形状有三种:一面滚(弧形滚盖),三面滚(盖、帮均为弧形),平盖。葬礼繁杂,讲究很多,注重面子,浪费严重,有“死人不吃饭,家当去一半”之说。尤其是,整个过程都必须在阴阳先生的规范、指导、监督之下操作,可以说,阴阳先生是整个殡葬仪式的主导性人物,一点都不能马虎,使得殡葬充满了封建迷信色彩。譬如,寿衣穿单不穿双,三、五、七套,以丝绸为上品,不得穿缎子,因为其谐音是“断子”,不吉利;如先父母而逝,死者头要戴孝;如有婴儿,则棺内要放一个棒槌,寓意不得追随,否则要被击打。穿好寿衣,子女才可以放出哭声,出门烧纸,叫作“烧送门纸”。同时要杀一只大公鸡,叫“倒头鸡”,意思是“到头吉”;灵前要拴一只大公鸡,叫“守灵鸡”。讣告亲友,杀猪宰鸡,蒸馍做菜,摆烟摆酒,款待宾客。儿女亲属晚辈身穿白衣白裤,头戴白帽,叫作着“孝服”,轮换守灵,焚香烧纸,点油灯,燃蜡烛,鸣鞭炮。儿女晚辈,一个时辰一哭,不得乱哭乱叫,不得喧哗嬉闹,不得私自离开灵堂偷睡。有来宾在灵前敬香磕头时,子女必须磕头还礼。

  亲朋好友夜里来祭奠的,叫作“坐夜”,并不一定要守在灵前,可以喝酒、打牌。大户人家,还请来和尚道士,奏打击乐,诵唱经文,叫“做道场”。阴阳先生看好出殡的日子和时辰,必须在吉日、吉时准时出殡,不得有半点差错、遗漏和失误。康县北部山区,倘若无吉日,三天后就得露棺于野,谓之“阙坟”,书面术语叫作“浮厝”,俗话也叫作“架干丧”。出殡三日内,每天晚上,子女要到坟上去点一次火,叫作“拉火”。据说,这个风俗主要来自古时候防止盗墓,生火表示有人守墓。然后,就是每七天到坟上去烧一次纸,七天为一期,七期四十九天时为烧“尽七纸”。以后就是百日、周年、二周年、三周年,都要祭祀。有“入土为安”、“亡人奔土如奔金”之说,“阙坟”的,一旦有了吉日(根据亡人的生辰八字推算的),就得埋葬,一切程序如同新丧,还得大宴宾客。三周年的祭祀也很重要,请客收礼,体面操办,大宴宾朋。三年后的清明节,箍坟立碑,叫作给老人建“长乐堂”。此后,就只有在每年的清明节、农历十月初一、大年三十,三次去坟上祭祀、送寒衣、请老人回家过年,直到这时一切才可以恢复正常了。

  勘查墓地、殡葬、立碑,都得请阴阳先生,去请的时候送烟送酒;事情完毕后,除了再送一份烟酒礼品,在待客的酒席上,孝子要亲手把提前准备好的酬金递到阴阳先生手里,其数额要大于“行情”,阴阳先生按“行情”收受,将多出部分退还。阴阳虽是一种职业,但钱永远也挣不完,这叫留有余地。出殡程序结束后,阴阳先生要在孝子陪同下,手拿菜刀,拍打有声,嘴里念念有词,在事主的住宅内外巡走一遍,会突然高喊:“大吉大利!”跟随的人立即高声应和:“大吉大利!”最后,在门上、正堂的墙壁上,贴上“符咒”,拒绝亡灵因留恋亲人,从黄泉路上折返回来在家中作祟。亡人与亲人已是阴阳两隔,除了血缘、亲情的联系之外,死者不能复生,生者不能殉死,生死之人聚缘已尽,不得纠缠不休,以免阴阳相克,相互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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