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背景

  2018年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目前鄂州市为中心城区服务的殡仪馆建于1967年,占地15亩,现有工作已大大超出殡仪馆的接待能力,且丧属休息、吃住更是难题。

  建设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3,333.37㎡(折合110亩)。总建筑面积2,000㎡,其中:业务区1,620㎡、遗体处理区2,592㎡、悼念区4,050㎡、火化区2,592㎡、骨灰寄存区1,782㎡、祭扫区1,296㎡、集散广场区162㎡、后勤管理区2,106㎡、丧属休息用房及食堂2,000㎡、值班员工休息用房1,000㎡、法医鉴定用房800㎡,容积率0.27,绿化率30%。

  投资收入

  本项目调整后总投资为14,616.64万元。建设投资合计14,421.74万元,建设期利息184.00万元,债券发行费用合计为10.90万元。本项目自筹资金投入为3,716.6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43%以项目自筹资金形式注入,来源为财政拨付;另74.57%的资金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发行专项债券筹集金额10,900.00万元。

  本项目收入主要源于火化、接运、冷藏、寄存收入、丧葬用品收入、守灵、悼念收入、延伸服务收入及其他服务收入为基础。项目专项债存续期内预计总收入累计达39,709.55万元。

  债券发行

  2020年10月28日,2020年湖北省专项债券(一百一十五期)正式发行,利率为3.88%,期限为15年。其中鄂城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发行500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通过对本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的分析,我们未注意到项目专项债券在存续期内出现无法满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要求的情况。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满足鄂城殡仪馆建设工程的资金需求应是现阶段较优的资金解决方案。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期专项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对应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文件。本期专项债券发行人具备发行本期专项债券之主体资格,符合财预(2017)89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资金偿还来源,符合财预(2016)155号文的相关规定;偿债保障措施符合财库(2015)83号文及财预(2017)89号文的相关规定,本期专项债券满足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要求。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认定,2020年湖北省专项债券(一百一十五期)评级结果为AAA。

  公益性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满足鄂州市市民不断增长的办丧需求,改善办丧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的建设,以便利广大市民,推进鄂州文明城市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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