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千秋报废殡仪馆( 报废殡仪馆)

租用土地、房屋,大家都知道要签订协议,并且约定租赁期限。宜春丰城一位市民向记者讲述了一件烦心事。20年前,她租用了丰城市民政局废弃的火葬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00年。一万元一亩,加上地上的房子,6.9亩地总共花费了7.6万。

报废殡仪馆

丰城市民李女士带着记者来到了丰城市这块废弃的空地。李女士说,这里原来是丰城市民政局的火葬场。20多年前,火葬场要搬走,于是她和丈夫把这块地租了下来。

2000年7月,李女士的丈夫和丰城市民政局签订了这份租赁合同。记者看到,双方约定的租期是从2000年到2100年,整整100年。2005年,李女士的丈夫杨先生去世,李女士本人也就没有再养奶牛了,这块地处于空置状态。直到2014年前后,她把这块地转租给了当地生产家具的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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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丰城市民政局告诉李女士,要解除这份100年的租赁合同,收回这块空地,但李女士没有同意。2019年,丰城市民政局向丰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合同无效。对此,李女士表示接受,不过希望能退回没有履行的80年的租金。但对于她的这个要求,对方虽然答应了,却一直还没执行。

听完李女士的介绍,记者来到了丰城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事没法协商,李女士得去法院起诉丰城市民政局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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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这份租赁合同上面还写道,租赁期限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年限,丰城市民政局按照租金的年均额度退回给李女士的丈夫。法院的判决书上也写道,法院认为,有关履行合同的损失,转租可能存在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另案诉争。

土地为何出租100年?民政局问“承租人为何敢签”

签下100年的租赁合同,听起来有些荒唐。当初,丰城市民政局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同意将租赁期限定为了100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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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民政局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并不清楚当初为什么会签订这份租赁期限为100年的租赁合同。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丰城市民政局局长。对方表示,他不知道这份100年的合同是怎么签出来的,他更不解,“租期100年的合同为什么都敢签?”

律师认为,李女士一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但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丰城市民政局更应该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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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土地除了100年的租期不符合《合同法》之外,土地能否出租也存在疑问。在法院的判决书上,记者看到,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一家租赁的这块土地属于国有城镇划拨土地,丰城市民政局没有经过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对外出租,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交了100年的租金给民政局,民政局还开具了一张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票据。律师认为,这份合同虽然存在漏洞,但李女士仍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此事,《都市现场》也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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