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工作人员禁忌( 殡仪馆造假)

9月4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官方微信通报了一则干部落马的消息。消息的主角,有着十分特殊的身份,他就是齐齐哈尔市殡仪馆法定代表人、市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红军。据通报,王红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殡仪馆造假

除王红军,近年来,各地均频频曝光殡葬系统的腐败案件。不了解殡葬行业情况的人,可能会对一名殡仪馆领导的落马颇感意外:处理丧葬事务的殡仪馆,到底有哪些腐败的空间呢?然而,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比许多人想象的更加“丰富”,殡葬领域的腐败问题,也比许多人想象的更加严重。

这里竟前“腐”后继!

殡葬系统是一个群众关注度较小的冷门行业,然而频频曝光的腐败事件令人瞠目结舌。

8月8日,浙江台州清风网消息,台州市殡仪馆党支部书记、主任周惠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台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天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讽刺的是,今年4月29日,浙江省民政厅召开“最美民政人”宣传会,公布入选者名单。其中台州市殡仪馆主任周惠青榜上有名,被评为“最美民政人”。5月1日 “浙江民政”发文《最美民政人 岗位就是责任,职务就是职责——周惠青》,文章称:她无论身处哪一个工作岗位,都努力践行“让丧户伤心而来,满意而归”的服务宗旨,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实干精神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可惜的是,没有守住廉洁底线,其他都是惘然。

小小一个殡仪馆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的典型案例。2015年8月,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对杭州市殡仪馆原主任罗齐本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经杭州市检察院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罗齐本被依法批准逮捕。经查,罗齐本在担任杭州市殡仪馆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这并不是杭州殡葬系统首次出现贪腐案件。早在2003年,原杭州市余杭区第二殡仪馆主任马忠林,就因受贿罪被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追缴其受贿所得赃款39200元。在该案中,马忠林将经营骨灰盒变成1条发横财的捷径,在小小骨灰盒中滋生大腐败。经法庭调查,马忠林在担任殡仪馆主任期间,利用手中掌握经销骨灰盒等殡葬用品业务的机会,不断接受业务单位给予的各种“回扣”,共计受贿39200元。

除了浙江,全国多个省份殡葬系统均发生腐败案例。2014年5月,珠海市检察机关一举查处了珠海市殡葬系统职务犯罪窝案10件12人,涉案金额超过420万元人民币,个人受贿最多的竟达155万多元。据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殡葬系统腐败具有发案率高、犯罪面广的特点,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等服务单位发案率都很高。

殡仪馆造假

“死人钱”敛财门路这么多!

殡葬系统的官员是如何敛财的?记者发现,多地殡葬服务仍以事业单位垄断为主,骨灰盒、尸体袋、鲜花纸棺等都能成为少数不法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敛财手段。

——指定纸棺、骨灰盒、鲜花销售。不少地区的公办殡仪馆向丧户出售的纸棺、鲜花等用品,不需集中招标,殡仪馆负责人或相关科室就有采购决定权,因此殡葬服务中常用的纸棺和鲜花,成为采购“吃回扣”的核心业务。

武汉市青山区殡仪馆原馆长李莉因多次收受骨灰盒等供应商贿赂,一审被判5年6个月。办案法官介绍,已查明有4家殡葬用品供应商为打通与殡仪馆的供货渠道,向李莉行贿总计13.5万元。李莉供述称,在采购骨灰盒等方面收回扣是整个行业的风气,“不收会成为异类”。

——虚开发票躲避监管。为遏制殡仪馆在丧户自选服务中乱收费,不少地区民政和物价部门均要求,殡仪馆销售相关殡葬用品只能在采购价基础上最高加价30%。不少殡仪馆为扩大利润,往往在发票、账目上做手脚,借此中饱私囊,逃避职能部门监管。

此前落马的山东沂南县殡仪馆原馆长张峰,被查明在2004年至2012年在购买尸体袋中贪污3.7万多元。据张峰供述,殡仪馆购进的尸体袋价格为每条15元,他每条收取两元的回扣。实际上每条尸体袋殡仪馆售价为40多元,明显违规。他和供应商串通,“降低”采购数量,提高采购单价,躲避监管处罚。

——制造假尸体和假证明。近年来,各地假火化、真土葬现象频现,其中不少涉及殡仪馆工作人员从中获益。山东沂南县殡仪馆4名火化工与两名运尸工,使用秸秆、棉被、塑料制造假尸体进行火化,帮助60多个逝者家属骗取火化证,受贿20多万元。河南原阳县殡仪馆两名工作人员利用办理火化证填写、发放业务之便,制造假公章和假证明,在32名死者未火化情况下出具假火化证,从中受贿5万多元。

广西一家殡仪馆负责人介绍,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火化,但没有火化证明家属就无法领取抚恤金、丧葬费,因此家属想尽各类办法买通殡仪馆的火化工或管理人员作假。

殡仪馆造假

加强监督迫在眉睫!

“殡葬行业成为腐败重灾区,垄断经营是罪魁祸首。”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志邦说,殡葬业作为国家事业单位,有其垄断性。《浙江省殡葬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殡仪馆是专门从事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殡葬业务的服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上述殡葬服务业务。由于法规性限制,地方殡仪馆都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一垄断体制,催生出了一批像“电霸”、“水霸”那样的“殡霸”。

“白色消费是刚需,而殡葬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极易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多年来,商人为了将丧葬用品送进殡仪馆,不惜花大代价。最终,消费者成了被‘宰割’的对象。”2016年,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一名办案法官分析称,此前发生的多起案件足以说明,部分殡仪馆内殡葬用品利润空间太大,而监管太薄弱。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殡仪馆内出售的骨灰盒、纸棺等用品,未经集中招标,或者招标过程中存在猫腻,因此成为殡仪馆相关负责人“吃回扣”的核心业务。

对于这个问题,有专家分析指出:殡葬领域贪腐高发,根源在于政企不分、管办不分。民政部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实现殡葬服务经营的公平、诚信,殡葬管理监督的公开、公正。据新华社记者调查,一些地区殡仪馆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甚至作为管理执法部门的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与殡仪馆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如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致使现金充裕的殡仪馆极易成为民政部门的小金库、少数领导的“提款机”。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几乎所有人在自己生命的终点,都要与殡仪馆打上一次交道。殡葬事业是事关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领域,这个领域倘若不能充分发挥其公益性,因为腐败问题而造成老百姓“死不起”的情况发生,后果不堪设想。最近几年,国家大力打击丧葬领域的腐败乱象,显然找准了这个民生“痛点”,我们也期待殡仪馆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地方,而不再成为非法利益滋生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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