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是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
逝者在这里得到安息,生者在这里得到安慰;
这是人生的终点站
也是逝者通往“天堂”的必经之路
但却有人在这里,将“黑手”伸向了这里!
攀枝花殡仪馆原馆长军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牟取利益,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日,仁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受贿罪的案件。
案情回顾:
庭审现场:
公诉人:
被告人心存侥幸心理,先后收受他人行贿33万。数额巨大,其犯罪行为极大地损害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综上所述,起诉人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定被告有罪。建议合议庭根据本案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认罪态度等综合量刑。
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法院对其犯罪金额做了变更。根据军某自首、配合调查、退还赃款等量刑情节,6月21日,仁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军某犯受贿罪,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0元,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2599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告人 军某:
今天站在这里,我感到非常羞愧,也十分后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深刻反思,我认识到:第一,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触犯了国家的刑法,我认罪;第二,我辜负了组织对我这么多年的培养和信任,同时也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悔罪。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坚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在工作中多次收受回扣、贿赂
不论军某是处于何种原因
“玩火”的行为终究会“引火烧身”
无论是谁,无论职务高低
只要触犯了法律,便会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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