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池莉)2日,记者在南山公墓获悉,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减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决定在全市殡葬服务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不达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
据了解,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不达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主要是指橡胶、塑料冥币、塑料花圈、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殡葬祭祀用品。
此外,烟花爆竹的禁止燃放时间是全年。不达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禁烧时间为春节法定节日期间(共7天)、清明节及前后7天(共15天)、中元节及前后1天(共3天)。禁止区域包括南山公墓、自贡市殡仪馆、犀牛山公墓、龙洞山公墓、荣县殡仪馆、富顺县金田寺公墓及富顺县殡仪馆、富顺县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服务区域。
违反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者,将依照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规焚烧不达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者,根据相关规定由城乡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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