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怎么买」他因与同事打架而被公司开除 该员工将企业告上法庭,一审获得赔偿102839元

原标题:他因与同事打架而被公司开除 该员工将企业告上法庭,一审获得赔偿1028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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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工作中,员工之间可能会出现肢体冲突的情况,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会解除合同。但在实务中,用人单位直接辞退“打架员工”可能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解除。那么公司如何避免风险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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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爱帝思(中国)展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帝思公司)与被告张xx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立案受理后,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爱帝思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爱帝思公司不支付张xx经济赔偿金102839.29元;

  2.诉讼费用由张xx承担。

  事实和理由:

  张xx原系公司员工,从事包装工作。张xx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与案外人胡xx互殴。按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张xx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爱帝思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与张xx解除劳动合同有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爱帝思公司不应支付张xx赔偿金102839.29元。爱帝思公司在开除张xx之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张xx对其与胡xx之间的互殴行为拒不承认,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被告张勤荣辩称:

  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应当驳回爱帝思公司的诉讼请求。爱帝思公司在没有调查清楚事实情况的前提下,对被张xx作出开除决定。该决定过于严苛,爱帝思公司对张xx作出开除决定的过程中,程序上也存在不合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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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2年6月1日,张xx入职爱帝思公司,从事包装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爱帝思公司为张xx参加社会保险,张xx每月工资为6427.46元。

  2020年5月16日中午,在爱帝思公司的工作场所内,张xx与同事胡xx为倒垃圾事宜发生口角,张xx将手中杯子拍在桌上,胡xx拎起所坐的凳子殴打张xx,在胡xx使用凳子殴打过程中,张xx进行了反击,在胡xx手持的凳子掉落后,张xx主动追打了一拳,后双方被同事拉开,但胡xx仍试图继续殴打张xx,张xx未再有主动行为。事发后,爱帝思公司对在场人员胡xx、张xx、孙xx、张xx均进行了谈话调查。

  2020年5月19日,爱帝思公司向吴江区总工会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征求意见函,该邮件于2020年5月20日签收。

  2020年5月25日,爱帝思公司向张xx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以“张xx与同事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张xx签收了该通知书,但表示对爱帝思公司处理的事实和理由均不认可。

  另查明:爱帝思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公司员工“殴打其他员工”、“在公司场所内闹事或赌博,或进行其他不良活动”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内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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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

  本案中,张xx与同事胡xx发生口角后,胡xx首先使用凳子殴打张勤荣,张xx随后进行了反击,因胡xx使用工具殴打张xx的行为极具危险性,张xx在此情况下所作出的主动反击行为,乃是出于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其行为不应被定性为具有主观恶意的殴打他人的行为。在胡xx手持凳子掉落之后,张xx虽有追打行为,但该追打行为与前述行为具有连续性,处于极短时间之内,难以苛责于张xx。

  在双方被同事拉开之后,胡xx多次试图继续殴打张xx,但张xx未再有主动行为。

  综上,张xx的行为不构成殴打其他员工或在公司场所内闹事、进行其他不良活动,爱帝思公司解除与张xx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张xx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但张xx在打架事件发生前,与同事发生口角,继而有拍杯子的行为,客观上激化了的矛盾,对打架事件的发生具有过错,其行为亦存在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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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结果

  原告爱帝思(中国)展示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张xx赔偿金102839.2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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